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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了
宋墨牵着秦朗的手,走了十几米,在对方脑子还在混乱如麻时,已经轻描淡写松开。
秦朗下意识松了口气,将自己那只被握的手,放在身后,轻轻握了握拳头,但手上那种不属于自己的温热感,却仿佛还在。
这场约会很简单,在维港散了散步就回了酒店,用宋墨的话,循序渐进慢慢来。
而今天开始,宋墨不再跟他一起睡,这是为了保持一点距离。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其实秦朗觉得没距离,宋墨也挺美的。
他也知道这是对方帮助自己找感觉的方式。
洗漱完毕,他躺在偌大的床上,因为难得自己一个人睡,竟然还生出了一点罕见的孤寂感。
不过脑子里想着事,这孤寂感也就微不足道。
他想的是今晚在维港,与宋墨对视以及牵手时,心中闪过的刹那感觉。
因为太短暂模糊,他其实并没有准确地将那感觉抓住。但只要存在过,就必然在心里留下过一点痕迹。
很难确切描述,但他知道应该就是那种感觉。
因为自觉地开了一点窍,秦朗欢喜地睡了过去,摩拳擦掌等明天那场感情戏。
翌日傍晚,还是金公馆的花园洋房里。
已经来金公馆一个月,眼看着这小花园,在自己打理下,散发出一派春意盎然,林文恒不由自主伸出一股成就感。
他刚刚从张叔手中拿到工钱,整整三十元,除了下个月的生活费,或许还能省出两块钱为几个弟弟妹妹买一些零嘴。
想到衣兜里刚收到的钱,他不由得又想起这座洋房的主人。
除了面试那次,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见过金世锦,每次来打理花园,对方好像都在二楼吃烟。
或许是因为这三十元工钱,他忽然就很想见一见那位漂亮的少爷。
但也只是想一想。
干完活,林文恒收拾好工具,正转身要出门,却蓦地看到金世锦就站在花园鹅卵石小道的入口,也不知站了多久。
对方还是穿着初见时那件月白锦缎长袍,苍白的脸上浮着一点笑意。
那笑是对着自己。
金世锦生了副好皮囊,又是风月场走过的大少爷,虽不及年少时风华,但那慵懒闲散的矜贵,也足以让没见过世面的林文恒目眩神迷。
林文恒望着几米之遥,现在花团锦簇中的金世锦,呼吸变得有些乱,支支吾吾开口:“金……金少爷!”
金世锦勾起嘴角,那双深邃的黑眸轻飘飘望着他,淡声开口:“阿恒是吧?家中马上开饭,忙了半日,留下来吃过饭再走吧!”
原本普普通通的「阿恒」二字,从这个人口中说出来,竟让林文恒听出了点缠绵之味。
他反应过来,红着脸道:“不……不用了!”
金世锦轻笑一声,随手摘下身旁一朵早开的红蔷薇,放在鼻下轻嗅了嗅,边转身边轻飘飘道:“家中冷清,日日饭桌上只得我一人,阿恒就当是陪我,给屋子里添点热闹。”
林文恒望着对方那清瘦颀长的背影,拒绝的话再说不出口,实际上他也并不想拒绝,怔了片刻,小步跟上去。
脸上红潮好还未散去,心中热浪早已经沸腾。
“咔!”
秦朗重重舒口气,拍拍自己有些发烫的脸,抬头望向转过来看自己的宋墨。
还没完全从戏中脱离的感觉,好像又变得清晰了几分。
一时忽然有点分不清,这是宋墨还是金世锦,自己又到底是秦朗还是林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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