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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一横。
哼,了不起就是再死一次,谁怕谁啊?
我七拐八拐,其实是在挑有没有稍微干净点的小巷,免得自己倒地沾一身灰或者泥巴。这边小巷总是有股尿骚味,和垃圾呕吐物什么的混在一起,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干净的地方,细观察一下却发现有人在里边大行苟且之事,我想着还是别打扰人家那啥啥了,只好绕远离开。
最后绕到我都有点走累了,只好破罐子破摔,让小黄豆把它标出来之后四散成蝙蝠飞了过去。
哎,其实我可以直接飞过去的,但是游戏里位移总要带个特效之类的很炫酷嘛。
……
他在那个行苟且之事的小巷口四处张望。
这个人好眼熟啊……
“是那个噗噜噗噜?”我问。
“人家叫呜噜噜好吧。”黄豆拖出来一个框框。“耶?他什么时候成了正式教徒的?”
“……他有可能是这个工厂的员工,但是工人大会只开了一次,把人数顶满的不可能有他。他要么是清洁工,要么每天都趴在棚顶。”我漂浮在呜噜噜的后面回答黄豆,表情想来不太乐观。“没有一个是我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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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我插袋,努力摆出一副酷哥样。
凉风直往我裤腿子里钻,这让我明白自己应该锻炼了。
咱就是说,没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们每天都在锤炼自己的□□,连括约肌的控制都已臻化境了才能穿着秋衣秋裤狠狠给自己来一个膝盖粉碎落地,像那种没练过的都是飘着,更别提我了,身上总共也没有二两肉,就打能砸在地上,也是吧唧一声,跟个纸片儿似的。
这人极惊喜地转头,光头反射了街灯,映照得他脸色很是灿烂,大声喊:“是您!”
我听见巷子深处溢出一声惊恐的闷哼和嘶声。
嘿呦……多造孽呢。
“……跟我来吧。”
然后我就带着这光头去吃饭了。
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去什么别的地方!
我就说我当不了什么教主吧,一个冤大头当什么教主?这人杀过我一次,可我还找不出什么理由收拾他,毕竟我也没真死;逮他吧,还撞上人家生命大和谐,自己还怪不好意思的,他叫得这么殷切也不能驳他面子。现在这哥们吃得舌头都快吞下去了,活似饿鬼附身,我也不好让人家付款。合着我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犯了忌讳,白请两顿饭。
他一边吃饭,我一边给提姆发邮件:上次的枪手在我这里,这人不该被哥谭警方带走吗?怎么又跑出来了?
我也没指着大忙人鸭总即时回我,就把手机定位开了,摆在一边。
“说吧。”我敲敲桌子。“跟踪我做什么?”
这身高六英尺的光头汉子闻言停止了暴风吸入,狠嚼两口咕咚一声,听得我对他嗓子眼之大升起迷之敬意。
“我忏悔,真的,我主在上,近几日我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行径,此次前来,是向您谢罪的。
我曾住在贝赛德……那曾经是个美好的中产阶级街区,治安也还不错。
但是现在,呵呵……基本和犯罪巷差不多了。
我也不是个乡巴佬,我去过费城,去过芝加哥,都是大地方,现在,我只能跟您说,都是一样的烂。流浪汉-->>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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