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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没和林星海争辩,而是直接把那把手枪取了下来,然后退下弹夹,把里面的子弹取了出来。这时候林星海才发现,里面装着的子弹,竟然比拇指还大,而且整个弹夹里面,仅有三发子弹。“这种子弹,其实是一种微型炸弹,威力很可观,使用时为了避免伤到自己,尽量别射击近处的目标。”罗杰在说这话时,有规律地旋转了三下子弹头,这枚子弹顿时发出了嘟嘟声,并且声音越来越急促,甚至子弹头处,开始散发一种红光。“他除了可以当做子弹使用外,必要时还能当做手榴弹,做法就像我刚刚演示的那样。”罗杰不紧不慢地说着,当这种嘟嘟声连成一片的时候,他才把这枚子弹,顺着观察窗扔了出去。轰隆隆!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这辆重达50吨的装甲车,都猛地震动了一下,林星海顺着观察窗见到100米开外,出现了一个宽10米,深3米的弹坑。“咕嘟!”他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暗暗提醒自己,现在可是200年后,任何事物都不能用以前的目光来衡量,手炮变成一把手枪,也没什么好稀奇的。“那如果是速度型的基因优化者呢?怎么搭配武器比较合适?”林星海在回过神来后,虚心请教道。“你是速度型的?”这下轮到罗杰愣住了。方天和试探林星海的时候,他就在一旁看着,当然清楚那时候林星海爆发出来的力量,估计有20点了。这样的结果,已经非常让他震惊了,如果林星海是力量型,代表他的基因优化程度是20,还能勉强理解。但如果不是力量型,而是速度型,那对方的基因优化程度,到什么程度了?“嗯,我是速度型的。”林星海点头承认道。罗杰深吸一口气,按耐住心中的震惊,既然林星海已经加入了裂天佣兵团,也没必要一定问清楚。他想了想后,说道:“速度型的基因优化者,为了让速度优势完全发挥出来,比较适合使用轻盈的兵器,如匕首,短矛,细剑这些。”“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挑选这种‘g-3型撕裂者步枪’,弥补一下攻击力的不足。”“如果是体质型的话,由于他们擅长防御,生存能力比较强,武器可以随意搭配。”“当然我以上说的,都是一些常规的选择,你可以多尝试一下,最后再做出决定。”罗杰说道。林星海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拿起了那把自动步枪,噢,应该叫“g-3型撕裂者步枪”。“这撕裂者步枪的威力有多强?”林星海问道。“普通子弹可以洞穿10厘米的钢板,至于特种子弹,那就不好评估了,因为特种子弹是分等级的。”罗杰说道。林星海听了,摸着手中的撕裂者步枪,更加爱不释手了。见林星海这个样子,罗杰笑了笑,继续说道:“这是使用说明书,你可以先看看,只要别打开保险,这枪随你怎么折腾,等去到天山市,我在手把手的指点你。好了,你再挑一把冷兵器防身吧!”看着几把小巧的武器上,林星海最终拿起了一把匕首,“这个怎么样?”“这是震荡匕首,在这些短柄武器当中威力应该是最大的。”罗杰说着,从林星海手中接过匕首,然后将手柄一块凸起的金属,按了下去。顿时整把匕首发出了低沉的嗡鸣声,那是高频震动所产生的声音。“这是震荡模式,开启后你用这把匕首切割岩石,真的和切豆腐没什么两样。不过消耗的能量也相当恐怖,充能完毕后,最多只能持续3分钟,所以最好在关键时候才使用。”罗杰解说着。林星海听得的眼睛越来越亮,他很庆幸自己加入了一个佣兵团。不然自己单干,危险不说,想要弄到一件趁手的装备,都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回到座位,林星海拿着撕裂者步枪的说明书在翻看着,他跳过了枪械拆卸和组装这些部分,直接看起了对枪械技巧的应用和小窍门等。……车队在快速的前进,随着行驶的距离越远,道路就越残破不堪。哪怕装甲车的越野性能非常的优越,但也颠簸异常,让林星海很难集中记忆力观看说明书。突然,车内响起了警报声,林星海和其他人一样,齐刷刷的看向车内的显示屏。显示屏很大,不过里面有很多个分屏,每一个分屏都对应不同种类的探测器。此时对应“丧尸探测器”的那个分屏,正闪烁着红光。并且在屏幕的边缘处,出现了一个个红点,最终红点增加到了13个,才停止了下来。这时,车内的通讯设备传出了方天和的声音,“前方遇到小型尸群,一共13只,其中有两只中级丧尸,第一小队前往处理。”“是!”罗杰当即回应道。根本无需罗杰吩咐,第一小队便迅速行动的起来,他们所在的这辆装甲车,加速脱离了队伍,直奔前方的尸群而去。至于其他人,有的打开了车内的射击孔,有的则通过天窗,爬到车顶的射击位。30秒后,车队与尸群相遇。突突突!一连串的枪声响起,林星海见到,这些佣兵为了节约子弹,用的都是点射模式,射速并不算快。在第1轮齐射后,百米外的13只丧尸,有5只中弹,但一只死亡的都没有。因为它们中弹的地方并不是头部,而丧尸最恐怖的是生命力,只要不是头部中弹,哪怕断胳膊断腿,也依旧能够疯狂攻击。而且林星海还发现,这些丧尸的速度,真不慢,平均奔跑起来都有15点速度了。这速度是什么概念?相当于穿越前,最顶尖短跑运动员的15倍。想要命中这种高速移动的物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随着这些丧尸疯狂的逼近,还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至少林星海感觉手心,已经开始渗出汗水。:()我从末世开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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