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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成钰合上书,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伤口还疼吗?”
“不疼了。”阮蓁道。
御医给她用的是上好的药,虽只过了不足两日,她却觉得好多了,只要不碰到伤口就不会疼。
“霍明旭昨夜下山遇到了一帮劫匪,被打断了胳膊,此事你知道了吗?”
阮蓁本以为这件事是他为了给她出气做的,目下听他的语气,却好似也不知其中内情,便问:“不是哥哥做的吗?”
阮成钰否认,他确实想过,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霍明旭已被打断了胳膊。
那会是谁?阮蓁想不到了。
难不成真是巧合?
阮成钰却想到了一人,以他的铁血手腕和平日里对妹妹的疼爱呵护来看,此事十有就是他做的。
对于霍成待阮蓁的与众不同,阮成钰初时尚有些忧虑,时日久了,慢慢儿的也就释然了——只要妹妹高兴就好。
思及此,他不动声色道:“我方才回来的时候隐约看见你抱了只兔子,是霍成送你的?”
狩猎的时候他曾遇到霍成一次,他猎到的那只兔子瞧着与阮蓁抱在怀里的那只差不多大小,便以为是同一只。
阮蓁摇头,“不是大哥哥送的,是徐朗哥哥。”
阮成钰知道徐朗对阮蓁如对亲妹妹一般,若这只兔子是他送的,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便笑着摸了摸阮蓁的头,没再多问。
到了快要开宴的时间,常乐公主来找阮蓁,两人相携着往前院走。
今日狩猎大赛发生了许多事,有的有趣,有的惊险,常乐公主边走边说给阮蓁听。
自大奕开国,春猎承袭至今,本就是为了联系君臣感情,同时给年轻一辈一个在皇帝面前展现自己的机会,因此春猎之时放到林子里的猎物多都是些如鹿和兔子一类无甚危险的动物。可不知为何,今日狩猎时竟有一头大棕熊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险些伤到太子。
“……还好当时大表哥在!”常乐公主仍有些心有余悸,“那头大棕熊发了狂,把四哥身边的侍卫都掀翻在地,若不是大表哥一箭射穿它的脖子,此番只怕要出大事!”
阮蓁连连点头,很是赞同,“所以大哥哥才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正二品的镇国大将军了!”
她听爹爹说过,以大哥哥如今的战功,封侯是绰绰有余的,皇帝舅舅一直压着不提就是为了等太子登基,让新帝来行这个恩典。
这两年成帝的身体每况愈下,即便是苏大夫这等医术高明的神医都对他的身子束手无策,只能勉力拖着时日。
想到成帝的身子,阮蓁不由有些难过。
皇帝舅舅就是知道自己活不久了,才会急着把大哥哥召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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