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整体打扮率性中又不失女人的妩媚韵味。
再仔细看更赫然发觉,甚少化妆的她,今天似乎搽了珠光质地的粉底,粉唇上抹了润色护唇膏。
他皱眉,深幽瞳眸瞄餐桌上三人份的餐具。
「佳乐要过来陪你们吃饭?」
方佳乐是她的好姊妹,以前两人还维持婚姻关系时,方佳乐偶尔也会造访他的寓所。
他们离婚后,两人各自过生活,据他所知,没有他这个尴尬的人物在,方佳乐造访得更加勤快。
「很抱歉,今天不能招呼你,待会儿有客人要来。」她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方佳乐,那是谁要来,是男的访客?」所以刻意打扮过了?
他咄咄逼人,因为她为其他男人打扮,让他的心情瞬间恶劣到了极点。
这不关他的事吧,他语气干么这么冲?
「是男的访客没错。」好啊,最好气死他,以后别再来了。
「妳交男朋友了?什么时候交往的,到什么程度了?」来作客之后呢?会留宿吗?脑海中浮上她被男人拥入怀中的亲密画面,央炜烈顿时气血攻心。
「你先到客厅坐,我马上把茶端出去。」他一直站在身边,靠这么近害得她心绪有些混乱起来。
拜托,喝完茶快走吧!别再来打扰她的生活了。
她焦急地转头看看挂在墙上的彩绘小圆钟,约好六点半,现在已经六点四十分,老板迟到了。
邱新磊快来吧!好让她有理由可以把这个男人给赶走。
「怕男朋友吃醋,所以急把我打发走?」
此时门铃再度响起,叮咚声响亮清脆,央炜烈还想说什么,也全都被打断了。
佟爱晴把泡好的茶塞进他手里。「我朋友到了,你喝完马上走。」他现在一肚子火,哪喝得下茶?!
把茶杯往流理台一搁,央炜烈想想不妥,随后走出客厅。
他倒要看看这男访客长得是圆是扁,还有他们究竟进展到什么程度了,竟然邀请来家里?关系很亲密了吗?有亲密到留宿的程度吗?他心头揪紧,宛如被大石头压住一样,有些喘不过气,胸口妒火狂燃。
央子恩抱钢弹模型窝在沙发上研究得聚精会神,压根没听见门铃声,佟爱晴只好亲自去迎接今晚的客人。
门外,邱新磊穿米色风衣搭浅色直筒牛仔裤,年轻俊朗又帅气。
他抱一小束玫瑰,一手拎遥控飞机现身。
「爱晴,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塞车。」他送上花束和礼物,目光直勾勾的落在佟爱晴身上。她清秀又迷人,相较过去几次以舒适为主的运动服,今晚的穿合身展现曲线,看不出来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俏丽可人。
「咳。」央炜烈带戒备眼神走过来,站在佟爱晴身后。
他刻意清清喉咙提醒这里还有其他人,试图让门外男人那讨人厌的视线从佟爱晴身上移开。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珍贵的东西就要被抢走了,只好使计把心爱的东西抓住,绝对不能被抢。
他一手搭在她粉肩上,动作占有意味十足,给人一种过分亲昵的感觉。
邱新磊瞪这突然冒出来的男人,相较于自己,这一身黑色高领衫搭黑色风衣的昂藏男人则浑身散发成熟魅力,英俊挺拔,存在感十足。
他目光黯然地停留在佟爱晴的粉肩上,一时说不出话来。
佟爱晴很傻眼,扭头看央炜烈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两人碰触的地方隐隐透灼热。
「你——」
「我是央炜烈,你好,欢迎。」央炜烈厚颜无耻的阻断她发声的机会,以男主人自居,主动跟邱新磊打招呼。「小晴跟我说过今晚邀请了客人来吃饭,不好意思,时间有些匆促,只准备了一些家常料理。」
开局海王翻车,唐妺(Mo)表示还好。死不了就放开干。勒索钱财屡被劫,唐妺微笑我忍!只要功夫深,钱往卡里存!一路被逼着成长,唐妺就地一躺滚蛋,只想咸鱼不想努力这样子。宋初黑着一张脸逼近...
签到在亮剑开始是飘过太平洋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在亮剑开始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在亮剑开始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在亮剑开始读者的观点。...
作为一名成功的反派BOSS,除了有思想有抱负之外,还得牢记三点一猥琐发育,别浪(反派一浪,基本活不过三章)二你不是好人,心要硬(黑化强三倍,洗白弱七分)三记住以上两点,什么时候忘了,估计便当就在路上了...
蒋诗诗穿进一本男频书中。十龙夺嫡,男主顺利登基,当朝太子却离奇病死,死时还膝下无子,连带着东宫所有妃嫔都要殉葬。而蒋诗诗正好穿成太子妃嫔,为了避免殉葬,她一边在东宫佛系躺平,一边帮太子规避剧情。本朝以瘦为美,众人皆知,太子后宫有个颇为圆润的妃嫔,本以为那位丰盈的妃子注定要一直失宠。不曾想,太子居然将她一路宠上了贵妃宝座!贵妃说的话,太子言听计从,贵妃送的东西,太子视如珍宝。不仅如此,贵妃还擅长笼络人心,就连皇室成员王公贵族诸位亲朋好友都对她言听计从,但凡贵妃赏赐的东西,他们恨不得烧香供奉。因为贵妃真的很灵啊!!!(1V1双洁甜宠)...
跨白鹤,遨游三山五岳。炼五雷,驱鬼诛魔不容情。不如玄门三教统,不去极乐拜老佛。曾助众仙破十绝,也曾关下会诛仙。万仙阵里脱身去,不入榜中逍遥仙。西游路里助师徒,蟠桃会中猴王见。虽然只身是散人,妙过大教诸多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封神之逍遥不二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本以为是一生挚爱的男友,却带着怀孕的小三找上门要分手。孟云遥潇洒转身,这样的渣男,她不要了。可是为何还是这么伤心,烈酒一杯一杯下肚,酒壮怂人胆,她竟将安初市赫赫有名的宋大少扑倒?酒醒了要干嘛,当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