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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一劳永逸(第1页)

同时,也在去往镇中的路上。

张封听杉哥说起,靠近镇中心有一家五层楼高的大酒店,那就是任老板开的。

并且在经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

杉哥说起任老板的事迹时,更是双手比划着,话语中多有敬意道:“任老板本身家里就有钱,也有背景。尤其在二十年前的时候,他还是他那里的有名顽主!顽主张老板知道吧?”

“嗯。”张封点头,有所耳闻。

知道‘顽主’就是一帮子爱玩的人。

最容易出现的人群,就是有背景的富家权势子弟。

他们游手好闲,喜欢玩,就被地方上的人称为顽主。

但顽主又和平常的纨绔子弟不一样,也与混混不一样。

纨绔子弟的玩,是真的乱玩,名声也有点不太好。

混混,这就是地痞流氓。

可是顽主却把玩当成了一种事业,当成了一种道行。

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每天玩的战战兢兢,玩的要面子与排场十足,玩的不落人口舌,玩的有板有眼。

要是玩的没面子,没道行,没规矩,那就不叫顽主。

起码张封仔细想来,自己认识的这么多人,如林少、周少等人,以及一些大老板的儿子们,没一个能称上顽主二字的。

而随着时间过去,车子离酒店越来越近。

张封也听到了赏金任务来了,大致是‘与任老板交谈、再帮他处理难事’。

同样也是任务来的这么快,基本还没隔一天。

让张封感觉这个世界内有说不定有‘爆环’的戏,而不是像之前世界一样,一个五环、一个六环,基本都没吃到什么任务奖励。

也等来到装修阔气豪华的酒店。

坐电梯上了五楼。

任老板早就站在门口,静等张封与杉哥到来。

张封一出电梯,就看到他了。

看到他个子不高,但身材匀称,一身得体的名家手工皮夹克,带着一块大金表,尽显大老板的气派。

可是任老板一见人来了,倒是没有大老板的拿捏,反而像是朋友一样豪气前迎,

“杉子来了啊!”

他说着,又给张封笑着抱拳,“想必这位就是张老板吧?”

“张封。”张封看到任务委托人,也是笑着抱拳回礼,“任老板的名声是如雷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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