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制作替身孤身设陷(第2页)

比起和饲养美屍虫的幕后黑手正面交手,孟如龙还是觉得留在这里收拾烂摊子更安全一些。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今晚要是幕后黑手现身了,免不了一场恶战,到时候我反而无暇顾及其他人,所以只身前往是最好的选择。

留下了酒店的烂摊子,我一个人前往建州大学的后山。

吸取了在清水村的教训以后,我特意在身上藏了一把水果刀,以免关键时刻连把防身的武器都没有。

……

半个小时以后,我回到建州大学的后山。

水井周围阴气十足,我只能感叹王虎他们真会挑地方,这里本来就是个风水阴脉之地,要不是江丘把美屍虫给捞走了,让它在水井里泡几天,吸收了阴气,怕是会变得更难缠。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先挖了个洞,把美屍虫给埋了起来,又在水井周围埋下道符布置令旗。

如今可以说水井周围已经机关重重。

最后我再把王虎和江丘的替身扔进水井里。

做完这一切,我找了一棵枝叶茂密的歪脖子树,轻而易举地爬了上去,选了个粗壮的树枝,斜倚着闭目养神。

美屍虫不是那么容易饲养的,一只成年美屍虫需要吸够至少三个成年人的血量,所以我断定饲养美屍虫的家伙肯定不会放任不管,必定会找上门带走美屍虫。

但那家伙为什么要养美屍虫呢?

火葬场没有其他人,我几乎可以肯定做这一切的人就是薛二爷,而从我在清水村的所见所谓来看,薛二爷他们应该是养尸的妖人。

养尸,吸血,美屍虫?

这三点联系在一起,我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睁开眼睛坐直了身体:

“他们要养血尸?!”

血尸可是僵尸中十分特别的存在,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刀枪不入,但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见骨生肉,断肢重生,并且它的实力随着吸入的血量多少而增强,最关键的是,血尸比地煞尸好控制,是绝对服从命令的。

平均三只美屍虫,应该就能炼成一具血尸!

薛二爷在火葬场工作多年,这些年里他不知炼了多少血尸……火葬场也绝对比我之前想象中的要危险得多!

正在我思考之际,我的耳天通突然听到一丝细微的动静,似乎是裙摆拨动草丛的声音。

我连忙收敛气息,凝神查看。

隐约间,我看到山下有一道白影正在上山,瞧那轮廓,竟然还是一位穿着长裙的女人!

喜欢鬼神天师道()鬼神天师道。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修仙界打白工

我在修仙界打白工

我在修仙界打白工是十瑚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我在修仙界打白工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在修仙界打白工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我在修仙界打白工读者的观点。...

暴君哭着撩我却天天沉迷基建扶贫

暴君哭着撩我却天天沉迷基建扶贫

李沫,一次飞行事故后来到了晋国,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女县令。ampampbrampampgt  从此开始了苦逼的县令生涯。ampampbrampampgt  东家丢了一只羊,来找李沫,李沫咬牙切齿地说找。ampampbrampampgt  西家夫妻打架,来找李沫。李沫气得把男人痛...

最强狂婿

最强狂婿

十年前,他被迫逃出豪门世家,从此颠沛流离,惶惶如蝼蚁,人尽可欺。直到那一天,他拨通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你若执我之手,我必许你万丈荣光...

退婚后我被皇帝宠成了妖后

退婚后我被皇帝宠成了妖后

她是医门颜家的大小姐,自幼千娇百宠,仁心仁德,不料天降横祸,家族惨遭灭门。她被折磨致死。一朝重生,她成为了西澜国荣安侯府大小姐。她发誓,要将所有的仇人打入地狱。恨意磨灭理智,她变得偏执残忍,双手染血...

神医狂妃:残疾皇子的心尖宠

神医狂妃:残疾皇子的心尖宠

简介医师黄蕊一朝穿越,成为不受宠的丞相府嫡女。继母为难,嫡妹嫉妒?看她如何用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登上人生巅峰!...

新婚夜,带千亿物资回七零抢糙汉

新婚夜,带千亿物资回七零抢糙汉

前世,叶颂喜欢温文尔雅,有学问的知青,却阴差阳错嫁给了大老粗霍景川。新婚夜,叶颂扶腰指着霍景川鼻子大骂霍景川,你爬我的炕,你不是男人。重活一世,叶颂看清了大老粗的真心,知道了大老粗的好。新婚夜,叶颂看着暗戳戳在炕前打地铺的男人,掐腰怒骂霍景川,这么低的炕,你都爬不上来,你还是不是男人。霍景川一跃上炕,饿狼一般搂着娇滴滴的俏媳妇颂颂,咱们生两个娃,三个娃,四个娃,还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新婚夜,带千亿物资回七零抢糙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