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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移盾的威力上求票哇(第3页)

葛征无意之中将自己与骏马融为一体,像马儿一样在天地之间快乐奔跑。他原本一直停滞在内视阶段的内丹境界,也随着这种通达天地的明悟水到渠成的上升为守窍。

他停留在这个境界已经很久了,在干岩冰室中又是半年的时间过去。这一次突破也是日积月累的成果,并无侥幸可言。内丹修炼一寸是一寸,一尺是一尺,绝无捷径。

他猛地有所警觉,睁开眼睛猛地收住了战马。他此时已经达到了人马一体的高超境界,骏马在他的控制下,竟然毫不惊慌,一个人立而起,紧接着轰然落地,并未发出一声惊嘶。

马前,一个身型瘦长的年轻人缓缓走过,他看也不看一眼那骏马,好像刚才马蹄落下,即将要践踏到的人根本不是他一般。

康明斯飞快跑来:“先生,您没事吧?”葛征摇了摇头:“我没事。”他的眼睛凝视着那人的背影,目光随着他的脚步落到了地面上。这个世界的人可能不会察觉,但是葛征来自一个武技发达的世界,从一些细小的地方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身手如何:那人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每一步的距离长短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拿尺子量出来的一般。

康明斯很会察言观色,看到葛征对他有兴趣,连忙介绍道:“他叫龙麦,和先生您一样,是这支商队中的两大帅哥之一。不过当然他是比不上您的,您在康明斯的眼中,永远像太阳神一样英俊……”葛征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喋喋不休的荒漠妖精:“好了康明斯,如果这话是从一位美丽的小姐口中说出来的,我很乐意和他一起研究一下太阳神雕塑的艺术性,不过你吗……该死的!”葛征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受到了荒漠妖精的影响,变得多嘴而轻浮起来。

那个龙麦是个高手,这是葛征得结论。

这样一个人,完全可以独自上路,为什么还要混迹在商队之中?实话实说,葛征如果不是因为刚刚福至心灵的突破,单凭战斗力,恐怕还不是龙麦的对手。这样一个强大的战士,实在没有必要躲在商队中寻求“庇护”。

葛征观察了两天,龙麦也很安分,除了每天吃饭的时候,不会过多地出现在众人眼前。葛征在这个世界,一直是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既然龙麦没有威胁到自己,那么有一个强大的伙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他的警戒心也慢慢放松了。,!

半个月之后,他们进入了丹德拉帝国的繁华地区,搭上了一个商队,交纳了两枚金币的保护费之后,随大队人马缓缓地向南行进。

葛征在路上买了两匹马代步,荒漠精灵从来没有骑过马,一路上兴奋得好象猴子,浑然忘记了葛征的禁口令,搞得葛征不胜其烦。

不过荒漠精灵倒是和周围的人打得火热,他能说会道,为人又谦卑,在商队中人缘很不错。倒是葛征,一路上寡言少语,酷酷的骑在马上,一身炼金术士长袍,随着健马的奔跑,时不时地飘荡起来,颇有些风中激荡的潇洒味道。右臂上一截暗色的金属护臂,让他本来儒雅的风度之中,更增添了几分男人的阳刚,引得商队中几个小姑娘不住偷看。

此时大陆北方的寒冬刚刚过去,这里不像汗落荒原那种闷火罐子的天气,商队一路徐徐而行,春风送暖,早晨单薄衣衫还有些春寒,到了中午已经艳阳高照热的人心慌。

午饭过后,护送商队的战士们脱去皮甲搭在马车上。也有兽人战士天生怕热,已经赤膊袒肚,可惜只是一身的黑毛,没什么阳刚美感可言。葛征这个炼金术士混在队伍中显得有些另类,他一身炼金术长袍,却骑在马上。按说炼金术士应该和魔法师一样属于体质孱弱的人群,应该坐在马车里才对。

而且,早上寒冷,中午炎热,队伍中其他的炼金术士、魔法师,无一不是早上裹着棉袍,中午穿着单衫,唯有葛征就那么一身袍子,看不出厚薄,整天披在身上。

葛征已经到了内视的境界,虽然还没到寒暑不侵的彪悍境界,但是昼夜温差的变化对他已经没什么影响了。星炼世界武士们修炼的“斗气”和古中国炼气不同,注重力量的爆发,却忽视了养生。打个比方来说,斗气就好象是开山的zha药,而气功则像是挖掘机。虽然zha药的瞬间威力巨大,但是从持久性上来说,挖掘机无疑要更胜一筹。

更何况,中华武术源远流长,万流归宗,分门别类五花八门,刚猛的内功不是没有,只不过葛门中在炼气养生,不肯修炼这种功夫罢了。

这两天骑马,葛征也不知怎的,渐渐的骑出了“感觉”。

胯下骏马奔跑腾跳,葛征的身体随着健马起落,可能是福至心灵,不知不觉之间运起了葛门的行功心法:吐纳、食气、行气。一个轮回,九九八十一次,完整的大周天结束,葛征才猛然在马背上醒来。只觉得体内气息汩汩而动,周身百穴中劲浪翻涌,耳中隐隐约约听到一阵阵的雷鸣声发自体内。

“轰轰轰……”好像冬月天的旱雷。他的心意一动,神念便沉入身体,内视五脏。这一看不要紧,随着心神沉入内府,他的七窍紧跟着闭合起来,不进不出,体内气息生生不息绵绵流淌,浑然成就了一个自己的“小宇宙”,似乎可以自给自足,与身外的大宇宙淡然而处。

葛征猛地一惊,自己什么时候达到了守窍的阶段!

中国武术中有一朵奇葩:形意拳。其中不论是鹰形、虎形、鹤形、蛇形、马形等等,都可以单独列出来成为一门博大精深的拳术。人类最初的修炼,也是模仿动物的形态,从形态上的“回归自然”。

葛征无意之中将自己与骏马融为一体,像马儿一样在天地之间快乐奔跑。他原本一直停滞在内视阶段的内丹境界,也随着这种通达天地的明悟水到渠成的上升为守窍。

他停留在这个境界已经很久了,在干岩冰室中又是半年的时间过去。这一次突破也是日积月累的成果,并无侥幸可言。内丹修炼一寸是一寸,一尺是一尺,绝无捷径。

他猛地有所警觉,睁开眼睛猛地收住了战马。他此时已经达到了人马一体的高超境界,骏马在他的控制下,竟然毫不惊慌,一个人立而起,紧接着轰然落地,并未发出一声惊嘶。

马前,一个身型瘦长的年轻人缓缓走过,他看也不看一眼那骏马,好像刚才马蹄落下,即将要践踏到的人根本不是他一般。

康明斯飞快跑来:“先生,您没事吧?”葛征摇了摇头:“我没事。”他的眼睛凝视着那人的背影,目光随着他的脚步落到了地面上。这个世界的人可能不会察觉,但是葛征来自一个武技发达的世界,从一些细小的地方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身手如何:那人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每一步的距离长短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拿尺子量出来的一般。

康明斯很会察言观色,看到葛征对他有兴趣,连忙介绍道:“他叫龙麦,和先生您一样,是这支商队中的两大帅哥之一。不过当然他是比不上您的,您在康明斯的眼中,永远像太阳神一样英俊……”葛征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喋喋不休的荒漠妖精:“好了康明斯,如果这话是从一位美丽的小姐口中说出来的,我很乐意和他一起研究一下太阳神雕塑的艺术性,不过你吗……该死的!”葛征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受到了荒漠妖精的影响,变得多嘴而轻浮起来。

那个龙麦是个高手,这是葛征得结论。

这样一个人,完全可以独自上路,为什么还要混迹在商队之中?实话实说,葛征如果不是因为刚刚福至心灵的突破,单凭战斗力,恐怕还不是龙麦的对手。这样一个强大的战士,实在没有必要躲在商队中寻求“庇护”。

葛征观察了两天,龙麦也很安分,除了每天吃饭的时候,不会过多地出现在众人眼前。葛征在这个世界,一直是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既然龙麦没有威胁到自己,那么有一个强大的伙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他的警戒心也慢慢放松了。,!

半个月之后,他们进入了丹德拉帝国的繁华地区,搭上了一个商队,交纳了两枚金币的保护费之后,随大队人马缓缓地向南行进。

葛征在路上买了两匹马代步,荒漠精灵从来没有骑过马,一路上兴奋得好象猴子,浑然忘记了葛征的禁口令,搞得葛征不胜其烦。

不过荒漠精灵倒是和周围的人打得火热,他能说会道,为人又谦卑,在商队中人缘很不错。倒是葛征,一路上寡言少语,酷酷的骑在马上,一身炼金术士长袍,随着健马的奔跑,时不时地飘荡起来,颇有些风中激荡的潇洒味道。右臂上一截暗色的金属护臂,让他本来儒雅的风度之中,更增添了几分男人的阳刚,引得商队中几个小姑娘不住偷看。

此时大陆北方的寒冬刚刚过去,这里不像汗落荒原那种闷火罐子的天气,商队一路徐徐而行,春风送暖,早晨单薄衣衫还有些春寒,到了中午已经艳阳高照热的人心慌。

午饭过后,护送商队的战士们脱去皮甲搭在马车上。也有兽人战士天生怕热,已经赤膊袒肚,可惜只是一身的黑毛,没什么阳刚美感可言。葛征这个炼金术士混在队伍中显得有些另类,他一身炼金术长袍,却骑在马上。按说炼金术士应该和魔法师一样属于体质孱弱的人群,应该坐在马车里才对。

而且,早上寒冷,中午炎热,队伍中其他的炼金术士、魔法师,无一不是早上裹着棉袍,中午穿着单衫,唯有葛征就那么一身袍子,看不出厚薄,整天披在身上。

葛征已经到了内视的境界,虽然还没到寒暑不侵的彪悍境界,但是昼夜温差的变化对他已经没什么影响了。星炼世界武士们修炼的“斗气”和古中国炼气不同,注重力量的爆发,却忽视了养生。打个比方来说,斗气就好象是开山的zha药,而气功则像是挖掘机。虽然zha药的瞬间威力巨大,但是从持久性上来说,挖掘机无疑要更胜一筹。

更何况,中华武术源远流长,万流归宗,分门别类五花八门,刚猛的内功不是没有,只不过葛门中在炼气养生,不肯修炼这种功夫罢了。

这两天骑马,葛征也不知怎的,渐渐的骑出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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