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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善良(第1页)

“他,白吊废,手底下的人,被哪吒大哥的小弟打成残废,他连屁都不敢吭声,他根本不配跟哪吒大哥相提并论。”

提及李彦秋,大雷不自觉表露出厌恶之色。

李彦秋算是他的同门师弟,赌场出千的下九流出身,说好听叫老千,实际上,在大雷这些江湖人眼中,老千跟小偷没什么区别。

李彦秋是老千出生,在刘野的赌场出千被抓,后得大哥赏识,跟在刘野手下混生活。

在大雷眼里,李彦秋是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大哥带他混,他却暗地里结党营私,培养势力,在有自己势力之后,翻脸无情!

其实,在大雷心中,除了厌恶,还有一少部分的怨气来源于嫉妒。

李彦秋跟在刘野身边时,只是一个弟中弟,入不了他大雷眼的角色。

短短两年,李彦秋的地位已经与刘野平起平坐,甚至风头更盛,而大雷还与两年前一样。

“啊,这样呀,确实,秋哥年纪太轻,根基不稳。”

听到大雷的贬低,林宇尊神情略显失落的嘀咕一句。

李彦秋也是他烧烤店的老顾客,二十出头,与他同龄。

他见过李彦秋的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他,也憧憬过成为李彦秋那样的大哥。

“李彦秋....他是我在烧烤店帮忙那天晚上,来吃饭的年轻人吗?别人都叫他秋哥的那个?”

通过大雷和林宇尊的对话,病床上的赵天华,联想起他送林宇薇回横河的那个晚上,当晚他准备搭车回市区,临走之前来的那伙客人。

那个年轻人,那个犀利的眼神,让赵天华至今难忘。

“那天.....嗯,对,就是他。”

林宇尊回忆一番,连连点头。

“他呀,年轻气盛,嘚瑟不了几天了,哪吒大哥倒出手来,肯定第一个收拾他。”大雷冷哼一声,他对李彦秋的偏见极大。

正当几个人,兴致勃勃谈论江湖人物时,赵天明手里提起打包的早餐,走了回来。

上午十点,时间不早不晌,与其说是早餐,其实已经算作午餐了。

“还没吃饭呢啊,先吃饭吧,正好我在市里还要办点其他事,就先回去了。”

金氏集团的事,大雷办不来,见赵天明回来,他找了一个借口,起身离开。

大雷离开,林宇尊出去相送。

待到林宇薇把早餐摆好,赵天华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身体没什么大事,昨天淋雨感冒,输液之后,褪去高烧,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抖擞了起来。

除了脑袋有点晕,外加被打的伤口疼痛之外,昨天一天没吃东西的赵天华,身上最难受的部位,就是饿到咕咕叫的肚子了。

“慢点吃,我去给你倒点热水。”看着赵天华狼吐虎咽的样,林宇薇满足的笑了笑,拿起水杯,走出病房。

林宇薇出门,整个病房只剩下赵天华,赵天明两兄弟。

“哥,昨天陈白跟你说什么了?”赵天明憋了一晚上,终于找到机会,问出心中最担忧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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